快樂的苦日子
2021年11月15日 星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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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作權本質屬於私權,著作權法未就商業用途、教育用途予以定義,所詢名詞定義屬於授權契約解釋及私法自治之範圍,雙方當事人本得就授權事項磋商協議,若您對軟體授權契約內容有所疑義,應逕洽著作財產權人確認 https://topic.tipo.gov.tw/copyright-tw/cp-407-897093-b9920-30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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